跑去買了一堆餐具..
準備帶上去台北用!
 
原本想去跟親朋好友借住個幾天
但..又想到這樣長期麻煩別人也過意不去
 
乾脆租個地方..有個落腳處^^
要求不高..
有個地方睡覺洗澡...
最要緊的..一定要有廚房
 
喜歡煮東西的習慣改不了
所以
有廚房的分租公寓..為上選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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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eihsi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